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榆政人社函﹝2022﹞482号)文件精神,经申报、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米脂县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好的米脂县榆江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米脂县社区工厂”。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12-6222707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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