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108274368107000/2022-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13-04-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时间:2022-01-11
来源: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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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米脂县委、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脂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的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发〔20162号)文件精神,设立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为中共米脂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一、岗位设置

()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负责残联全盘工作,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团结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3、在残疾人事业领域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4、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市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副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协助残联理事长工作。

2、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

3、负责残联组织建设工作。

4、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和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的业务工作。

(三)副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协助残联理事长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劳动就业工作。

3、负责残疾人维权、来信来访工作。

4、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残疾人联合会事业编制3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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