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6108274368107000/2022-0001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 | [ 发文日期 ] | 2013-04-0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
根据《中共米脂县委、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脂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的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发〔2016〕2号)文件精神,设立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为中共米脂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一、岗位设置
(一)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负责残联全盘工作,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团结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3、在残疾人事业领域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4、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市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副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协助残联理事长工作。
2、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
3、负责残联组织建设工作。
4、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和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的业务工作。
(三)副理事长岗位及职责
1、协助残联理事长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劳动就业工作。
3、负责残疾人维权、来信来访工作。
4、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残疾人联合会事业编制3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