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6108274368107000/2018-000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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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 | [ 发文日期 ] | 2018-11-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清单 |
米脂县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权力清单
编制单位(盖章)
一、行政许可(共1项)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法》办法第八条:
残疾人分类分级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和程序评定。符合规定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免费发放残疾人证。
二、行政确认(登记)(共1项)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抵数认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事业单位除外。第八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每年以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的缴纳由县级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确定。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持本村介绍信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并按要求填写
不发放鉴定书
持《申请表》到县残联领取《医学鉴定书》(一式三份),
随后到绥德县同心医院(视力、肢体、听力、言语)、绥德县
精神康复医院(智力、精神)做医学鉴定
通过
审核未通过
持《医学鉴定书》(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到县残联审核
审核未通过
通过
通过
经县残联审核后提交市残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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