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各项工作。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搞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加大投入,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得实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 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和跟踪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 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工作。四是强化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