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A38175E/2023-000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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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13-03-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机构职能 |
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数字城管”建设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指导、考核全县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负责城区垃圾转运站管理和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卫生间的建设、管理。
5.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城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工作。
6.负责城区道路、地下管道、市政桥涵、城市公园、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照明、垃圾处理(含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厂 )、市政雨污管网、内涝防治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监管。
7.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和城市道路(道沿以上)车辆停放场(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备案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10.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相关活动。
11.负责对城区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职责
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大气污染以及违规运输、销售、存储、使用有烟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2.行使城区未经审批和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实施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对城市违法建设(主要是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区城市建筑外立面装修批后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3.行使城区内户外公共场所(不包括各类市场)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4.行使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5.行使城区内侵占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6.行使向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7.行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8.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
9.行使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10.行使城区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渣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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