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1-0025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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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11-0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 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米财预发〔2021〕2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
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榆政财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1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05万元(中央补助42万元,省级补助263万元,详见附表)。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年终列入“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机制覆盖范围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建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日常办公、文体活动、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日常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护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 开支。
四、各学校要积极健全财务机构,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米财预发(2021)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xlsx
2、米财预发(2021)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米脂县财政局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0日
抄送:本局国库股。
米脂县财政局预算股 2021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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