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1-0025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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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11-0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米财金发(2021)2号 |
[ 名 称 ] | 关于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根据市财政局榆政财金发(2021)29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250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20 万元,省级资金 230万元。省级资金属直达资金配套,参照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局接此文件后,及时拨付承办银行,确保我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年终列入“2130899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
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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