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3-0022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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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4-2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的通知 |
各相关学校: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榆政财教发〔2022〕20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254万元(详见附表)。请按指定用途,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年终列入“20502—普通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具体发放标准按照米教发〔2017〕120号文件执行,一年按12个月计算。县教体局和有关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公开公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按月发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 经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分配、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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