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米脂县财政局基本信息

米脂县财政局基本信息

一、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社保股、信息中心、经建股、国资科、绩效股、债务中心、采管股、金融股、预审办、乡财股等13个股室,下设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所、农财所、政府采购中心、工贸所、综改所、国资中心、非税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辖9个乡镇财政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行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指导和管理乡镇财政业务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拟定县内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县财政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扶南资金和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和监督外汇,核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及用汇指标。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财政金融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定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三)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六)制定财政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