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4-000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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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05-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持续做好营商环境突破工作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预审管理 |
为全力支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预审工作任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县营商办《关于持续做好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局党组安排,米脂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重点项目建设预审管理,持续做好营商环境突破工作,助推米脂县高质量发展。
1、实行项目预审资料容缺受理
重点项目报审资料有设计文件(纸质版)、预算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报审表、承诺书即可先行受理,立项、概算批复文件和资金文件可以后补,审查结束后仍不能提供的可不予进行相关审查。截止目前共接收报审资料22份,其中容缺受理7份。
2、压缩签发工作时限
重点项目初审报告应在第一时间报分管局长审查,减少签发审查修改时间;签发时如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不在办公室,应通过电话请示汇报后及时办理。
3、提供优先优质服务
重点项目预审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应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并积极提供相应指导,直至建设单位有效回应,保证预审时间不中断;与其他预审项目时间冲突的,优先处理重点项目预审工作。建设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理由充分且确有必要的,可安排一次第三方机构座谈或现场调研。
4、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重点项目预审过程中每个程序时间节点,均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及时知晓预审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项目预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单独登记,每周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送一次重点项目预审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加强了预审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接收重点项目 14 个 22 工程,按时审结 19 个,审结率达 86%,为全县重点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作者:艾绍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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