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4-0000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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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06-0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实现“让企业少跑腿”,减轻服务对象负担,采购中心在近年来所有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都明确了以下政策内容。
一是明确了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上限标准,(货物和服务20%、工程5%)的价格优惠给予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是明确了精简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是明确采购人免收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保证金)、投标报名费、项目质保金、项目履约保证金,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
四是明确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支持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五是明确专中小微企业项目中,采购人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40%。
六是明确了以邮件形式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环境,简化政府采购流程,采购中心现所有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招标,并且全部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线上开标及评标,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相对降低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作者:冯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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