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7016089708C/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米脂县财政局2024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米脂县财政局2024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时间:2025-03-25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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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根据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立足财政职能,聚焦资金保障、政策支撑和绿色采购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财政保障,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基础

1、科学编制资金预算,确保生态投入稳步增长

2024年,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安排、足额保障。全年共安排无定河水污染补偿资金1707万元,安排县镇污水、垃圾收集和排污口整治项目资金2554万元,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运行经费865万元,发放冬季清洁取暖补贴1208万元,支持打好三大污染攻坚战。下达林业和生态保护资金1.2亿元,其中生态治理样板村建设资金2096万元,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11万元,支持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

2、加强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了生态环保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所有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全覆盖。在资金下达前,要求项目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经过合理性、合规性审核后,将绩效目标批复随资金文件一并下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对偏离实际目标的,进行原因分析解剖,并及时纠错改正。在项目完工后,对照绩效目标申报,开展绩效评价。2024年度,通过严格的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全县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总体绩效水平良好,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完善政策体系,构建生态环保长效支持机制

1健全生态环保财政政策框架

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导向,结合县域实际,研究拟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政策对符合政策导向、生态效益显著、实施条件成熟的生态环保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资源、优先推动实施。

2参与制定经济政策协同发力

在制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时,将生态保护作为前置条件,将生态环保要求纳入产业发展政策、投资政策等经济政策体系,引导经济发展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转变。鼓励工业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同时,配合相关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与资金的支持,2024年共落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30.1万元,用于米脂县冀东水泥厂固废利用奖补。

三、深化绿色采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示范效应

1严格落实绿色采购政策

切实担负起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大力宣传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广节能、环保等绿色产品,逐步树牢绿色采购理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压紧压实采购人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有效落实。

2创新绿色采购管理机制

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绿色采购要求,扩大绿色产品市场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确保生态环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强化预算保障、创新投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等措施,持续加大生态环保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深化政策协同创新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研究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支持政策,推动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化。

3、推动绿色采购应用场景确保绿色采购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绿色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绿色采购专项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有效提高采购人执行绿色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县绿色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米脂县财政局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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