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89708C/2025-00260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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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财政局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公示 |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米办发〔2023〕21号)精神,按照全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榆林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发〔2025〕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2号)、《榆林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检查计划〉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3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榆政财监发〔2025〕6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米脂县司法局、米脂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米脂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米脂县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米脂县重点项目推进和策划中心、米脂县农业农村局、米脂县教体局和局属事业单位。
二、检查时间
全县2025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三、联系方式
2025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所牵头负责,联系电话621611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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