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7MB2A18369M/2022-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 [ 发文日期 ] 2013-04-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2-01-10
来源: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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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工业商贸局(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米脂县委、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米脂县工业商贸局(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工业经济办公室、乡镇企业发展局(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商贸办、轻工办、物资办的有关职责划给县工业商贸局。

(二)将县发展改革局的部分职责划入县工业商贸局,具体包括:按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引进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项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编制现在企业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方案,负责技改前期项目的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安排和管理银行专项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改投资任务。

(四)负责新兴产业的政策研究、产品规划,新产品开发,指导资源节约和能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负责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县政府搞好企业改革,对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定建度的建立。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

(六)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能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产业的发展。制定煤炭生产和发展规划。指导和加强全县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所属企业和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煤炭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有关证件的初审、上报工作。

(七)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审核申报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对全县石油、天然气化学行业出现的技术纠纷进行鉴定和调解;协调县内中、省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的关系,负责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施工企业的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油气资源有序开发。

(八)研究制订全县散装水泥发展规划,鼓励销售和使用散装水泥,负责征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完成市散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九)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的行政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提出有关电、热政策价格方面的有关意见,指导农村电气化、小电网建设和规划工作,组织协调电力运行工作。

(十)协助市工业信息化局对在米的无线电、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用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内外贸、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制定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三)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商业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县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实施。

(十五)负责成品油市场、畜禽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

(十六)负责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

(十七)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负责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

(十八)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本体。

(二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规划承担全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二十一)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

(二十二)负责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组织全县轻工业(食品、医药、纺织、家电)技术攻关,成果鉴定、申报、推广;推动全县轻工业行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负责轻工行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全县轻工企业与外界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有关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二十四)对民爆企业、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

(二十五)负责全县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米脂县工业商贸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共设置8个岗位。

(一)工业商贸局局长岗位及职责

主持工业商贸局全盘工作,负责业务经费的管理。

(二)工业商贸局副局长岗位及职责

1、分管工业、信息化工作

2、分管能源和安全工作

3、分管办公室工作

(三)工业商贸局副局长岗位及职责

1、分管商贸、物资工作

2、分管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3、分管物资供应、民爆企业和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4、其它

(四)工业信息岗位及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和措施;综合分析和解决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和预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指导企业洁能降耗、清洁生产。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技改前期项目的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全县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县散装水泥发展规划,负责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缴;组织全县轻工业技术攻关,成果鉴定、申报、推广;组织引导全县轻工企业与外界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有关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五)商贸、物资岗及职责

拟定全县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制定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负责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对民爆企业、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

(六)能源岗及职责

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按照规范、规程和标准生产;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和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负责全县范围内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有关证件、手续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的其它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审核申报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对全县石油、天然气化学行业出现的技术纠纷进行鉴定和调解;负责全县成品油销售市场管理;协调县内中、省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的关系,负责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施工企业的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油气资源有序开发。负责全县煤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及天然气处理厂、集气站、输气管线的安全监管。

(七)文秘财务岗及职责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建议、保卫、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技术职称申报及财务劳资与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八)中小企业促进岗及职责

负责工业商贸局的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规划;承担全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指导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负责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

四、人员编制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将原商贸办下属事业单位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整建制调整为县工业商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公办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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