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A18369M/2022-000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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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 | [ 发文日期 ] | 2017-11-0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加挂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
米脂县工业商贸局(加挂县中小企业促进局
牌子)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米脂县委、米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脂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发[2016]2号),将米脂县工业商贸局(加挂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将信息化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工业商贸局。
二、主要职责
(一)对全县工业企业、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全县工业经济、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国内外贸易、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按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方案,负责技改前期项目的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安排和管理银行专项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改投资任务。负责新兴产业的政策研究、产品规划,新产品开发,指导资源节约和能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引进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项目。
(三)贯彻执行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
(四)负责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县政府搞好企业改革,对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定建度的建立。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
(五)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能源。规范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生产、输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产业的发展。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辖行业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有关证件的初审、上报工作;审核申报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对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出现的纠纷进行鉴定和调解;协调县内中、省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的关系,负责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施工企业的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推进资源有序开发。
(六)研究制订全县散装水泥发展规划,鼓励销售和使用散装水泥,负责征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完成市散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的行政职能和行业监理职能,提出有关电、热政策价格方面的意见,指导农村电气化、小电网建设和规划工作,组织协调电力运行工作。
(八)贯彻执行中、省、市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政府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
(九)制定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协调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团购、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
(十)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商品流通、商业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实施。
(十一)负责成品油市场、酒类流通、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行为、商业预付卡、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工作和商务综合执法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开发工作,进出口贸易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三)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的宣传,负责落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和上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十四)组织全县轻工业(食品、医药、纺织、家电)技术攻关,成果鉴定、申报、推广;推动全县轻工业行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负责轻工行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全县轻工企业与外界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有关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
(十五)对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 其它工作。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商贸局设立以下8个内设岗位:
(一)局长岗位及职责
主持工业商贸局全盘工作,负责业务经费的管理。
(二)副局长岗位及职责
分管工业、信息化工作;能源和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
(三)副局长岗位及职责
分管商贸、物资工作;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物资供应、民爆企业和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工业运行岗位及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和措施;综合分析和解决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和预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指导企业洁能降耗、清洁生产。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技改前期项目的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责;研究制订全县散装水泥发展规划,负责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缴;组织全县轻工业技术攻关,成果鉴定、申报、推广;组织引导全县轻工企业与外界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有关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五)商贸、物资岗及职责
拟定全县内外贸、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制定现代流通业重点发展设施的布局规划;拟订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助实施;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商业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酒类流通、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行为、商业预付卡、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商务综合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开发工作。负责对民爆企业、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
(六)能源岗及职责
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生产技术工作,监督检查煤炭企业按照规范、规程和标准生产;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和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负责全县范围内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有关证件、手续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的其它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前期可行性调研论证,审核申报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对全县石油、天然气化学行业出现的技术纠纷进行鉴定和调解;协调县内中、省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的关系,负责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施工企业的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油气资源有序开发。负责全县煤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所属企业及天然气处理厂、集气站、输气管线的安全监管。
(七)信息化岗位及职责
负责全县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管理政府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八)文秘财务岗及职责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建议、保卫、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技术职称申报及财务劳资与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工业商贸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的“三定”规定另发。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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