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A010498/2024-0000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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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07-0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做好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房产信息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将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按照计划录取原则。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编班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编排班级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杜绝随意调班、择班等行为;在安排其他教学资源时,一视同仁,不得有所偏重,杜绝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致。坚持以房产与户籍为主确定服务对象的原则。房产与户籍是划分中小学招生区域、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县教体局按照分批次录取的原则首先安排辖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体局予以统筹安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孤儿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为残疾儿童、孤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健康的成长环境;依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相对就近,同时兼顾学校班额均衡,确保服务片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确保孤儿就读。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榆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措施》,对在我县投资兴业的客商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起始年级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原则,在客商所在地片区中小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转学,转入客商所在地片区中小学,如果意愿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体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应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地所在街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或学校批准。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再安排初中入学。
四、招生办法及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按照本办法招生,按“先资格审查、后报名、再分批录取”的程序按步骤组织实施。招生区划范围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学校,通过电子派位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予以解决。
(一)小学
1.农村小学
各街镇、村幼儿园与小学附设幼儿园适龄儿童就近升入当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或村级小学,具体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2.城区小学
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东街小学:招收2个班,9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城渠、宋硷,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以东,石坡路以东,小城畔以下,北至东城圪崂以下。
北街小学:招收 2个班,9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西大街、草场和石坡十字、石坡路以西,小城畔、东城圪崂以上,南至银河东路以北,西至银州中路以东,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
南关小学:招收5个班,225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银州中路以西,银河东路以南,文屏山,翔凤山,小石砭,卧虎湾安置房,南至老树沟、韩山、刘家峁、吴家沟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西路以南。
华润希望小学:招收 4个班,18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东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东,北至自强路、盘龙北路76号以南。
第一中学小学部:招收2个班,90名学生。服务片区:210国道以西,南至孙家沟村和官庄村分界线,北至杨砭村和蒋沟村分界线。
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5个班,25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银州北路、银州中路以西,南至青年西路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团结路以南。
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4个班,18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210国道以西,南至官庄村和姬家峁村分界线,北至官庄村和孙家沟村分界线。
第五中学小学部:招收3个班,135名学生。服务片区:南至团结路、自强路、盘龙北路77号以北,西至210国道,北至王沙沟村。
(二)初级中学
1.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
各街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与各村小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九年一贯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城区初级中学
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 6个班,30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210国道,南至孙家沟、官庄村分界线。服务对象:一中小学部、镇子湾小学、党家沟小学、孟岔小学、蒋沟小学;城郊镇各小学;桥河岔寄宿制小学、李站寄宿制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 8个班,40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盘龙巷,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北,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团结路、自强路、盘龙北路76号以南。
第三中学:招收6个班,30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三里楼、园子沟,南至银河西路、银河东路,银州中路,西至210国道以东,北至青年路、盘龙一巷(以米中北背墙为界)以南。
第四中学初中部:招收10个班,500名学生。服务片区:东至文屏山、翔凤山;北至银河东路、银河西路以南,官庄村、孙家沟村分界线;南至姬家峁社区。
第五中学初中部:招收8个班,400名学生。服务片区:南至团结路、自强路、盘龙北路77号以北;西至210国道;北至王沙沟村。
(三)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志愿学校招生片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有房屋产权。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东街、西街、南街、北街、猯卧梁、张米脂沟、孙家山、宋硷生产队户籍,且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无房产,以户籍住址为准;各类优抚对象。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类优抚对象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且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服务区划内拥有房屋产权,并有房屋产权证或有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可查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三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或户口分开但户籍住址信息一致,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监护人在米脂县城区确无住房,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所在区域服务片区就近安排入学。第四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监护人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划内拥有房产,但只能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打款交易票据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第五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打款交易票据、水费、电费、天然气等缴费发票。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划内有户籍但无房产,以户籍住址为准。第六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第七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非服务区划内户籍且无房产,以实际居住地地址为主。第七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租房合同。
若提供的户口薄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作为依据。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具有服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房产的,房产证发放日期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
(四)招生规程及要求
1.资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只能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各招生学校务必于7月12日前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中。
资审时间:7月6日至7月8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米脂县2024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及审查所需证件,参照招生片区划分到所在片区(第一志愿学校)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核对信息:县教体局组织各学校专人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社区、天然气公司、电力局等部门,统一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家庭住址、缴费票据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信息核对结束后,招生学校公示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因提供的虚假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将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调配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3.网上报名: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幼升小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16日至7月18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将于 7月16日0时开启,7月18日18时关闭,并停止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小升初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23日至7月25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23日0时开启,7月25日18时关闭,并停止报名,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填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无缝转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学籍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每个适龄儿童填报三所志愿学校,报名结束后,填报的志愿不能修改。
4.分批次录取: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录取时间,提前在米脂县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公布具体录取时间、地点。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第一志愿,按照第一至第七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按程序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下一批次录取对象。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根据第二志愿,按照第一至第七批次顺序依次循环录取,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到志愿学校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三个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指派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入学报名: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榆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开学前一天到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将取消该校入学资格。
(五)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自愿放弃适龄儿童所在招生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等入学录取资格,填报其他服务片区或者转入外地就读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片区学位资格,不再享受原服务片区入学权利,望各位家长理性选择就读学校。
2.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对能够随班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编班要求
全县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均衡,严格控制班额,落实“三不动”原则,即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变动。
六、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阳光招生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红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升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姬 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冯 瑞 县民政局局长
朱 波 县银州街道办主任
田江宜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常 腾 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贺小宏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高 瑶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中队长
艾 娟 县第一中学校长
高文军 县第二中学校长
宫润雄 县第三中学校长
冯 东 县东街小学校长
安小波 县北街小学校长
赵 青 县南关小学校长
高海东 县华润希望小学校长
郭宗文 县银州中心校校长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田江宜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24年小学与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依据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监督工作组
组 长:高 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闫丹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姬乃明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常 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 虎 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艾林虎 县教学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6222112 县教体局:6222510
县教学质量评估监测中心:6223526
(三)工作职责
1.严格资格审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务必按照卫生方面的要求,落实好校园清洁消毒,现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政策宣传。县教体局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宣传,各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
4.电子派位期间,县教体局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新闻媒体和部分派位家长代表共同监督。
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如出现违规招生现象,县教体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县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务大厅教体局窗口和各学校。咨询电话:
教体局政务 大厅窗口: |
崔老师 |
|
15399125908 |
艾老师 |
13772340922 | ||
东街小学: |
毕老师 |
|
15667752262 |
北街小学: |
高老师 |
|
13892272342 |
南关小学: |
田老师 |
|
18628686927 |
华润希望小学: |
常老师 |
|
13892266691 |
第一中学: |
申老师 |
|
13892287425 |
第二中学: |
王老师 |
|
13310921331 |
第三中学: |
李老师 |
|
13289736098 |
李老师 |
|
18098000565 |
第四中学: 王老师 15760911116
第五中学: 刘老师 15829825088
附件:米脂县2024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附件:
米脂县2024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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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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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护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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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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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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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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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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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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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
是否片区 内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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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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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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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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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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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片区内 房户类型 |
□有房有户 □有城区生产队户籍 □有房无户(有房产证) □有房无户(祖父母房产证) □有房无户(无房产证) □有户无房 □无房无户 | ||||||||
相关证明 证件材料 |
1.户口簿 □有 □无 2.监护人身份证 □有 □无 3.实际居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 □其他) □有 □无 4.其他资料(□购房合同 □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 □水电气等缴费发票) 5.儿童预防接种证 □有 □无 |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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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
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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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承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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