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999655U/2022-0004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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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4-2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米脂县液化石油气核查领导小组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全面核查工作 |
4 月 26 日,米脂县液化石油气核查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鸿带领县液化石油气瓶核查小组成员,陪同榆林市液化石油气第四核查组,对米脂县银北路液化石油气站进行现场核查。 榆林市核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方案中制定的“摸、排、核”要求,扎实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全面核查工作,做到“两不漏”。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严格按照核查内容和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杜鸿强调,要加大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强统筹与协调,严格按照榆林市液化石油气瓶全面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瓶核查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瓶。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核查组核查责任,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做好气瓶登记、检测、报废各环节工作,掌握气瓶流向,不断提升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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