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904851/2022-000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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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18-07-1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3 |
[ 名 称 ] | 陕西银洲律师事务所 |
陕西银洲律师事务所简介
陕西银洲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3名,辅助人员1名。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拆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8、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事务所主任: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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