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70160904851/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米脂县2021年度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米脂县2021年度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02-23
来源:米脂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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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司法局根据要求,成立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小组,对2021年1-12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运行展开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自评情况如下:
一、司法局概况
(一)机构组成
米脂县司法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派出机构有9个基层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陕西银州律师事务所。
(二)人员概况
截至 2021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50 人,其中行政编制 37 人、事业编制 13 人;实有人员 81 人,其中行政 38 人、事业 43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20 人。
二、司法局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全年预算数 1713.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万元、项目支出400.16万元。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1-12月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13.16 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基本支出 1313 万元, 占 76.64%;项目支出 400.16 万元,占 23.36%。
三、司法局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以单位领导组织、办公室牵头、其他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资金,跟踪预算执行力度,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压减部分预算支出。
2.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支出,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期限,督促尽快实施采购计划。
3.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认真落实,全面完成项目预算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全面加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聚焦“八五”普法,围绕法制宣传、 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重点职能,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 业务水平,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印斗司法所所长杜啸荣获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艾先雄荣获“2021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工程系统推进、稳步实施,为全县营造了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建设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上看我局在2021年度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保证了单位和各股室、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目绩效指标全部达标,部分项目超额完成。最大限度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项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自身特点、重点及管理范围,并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绩效评价,总体评价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是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二是部分资金发放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采取切实有 效举措,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绩效跟踪、 稳步实施绩效评价、着力提高绩效 管理时效性、进一步落实 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使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项目管理,掌握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米脂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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