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A0168XC/2013-000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 2013-04-0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水务局主要职责职能 |
水务局主要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及主要河流、水库、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管理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防洪、渔政执法;协调仲裁乡镇间流域的水事纠纷,协调处理乡镇之间水土保持纠纷。
6、组织编制中型和跨乡镇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水产工作项目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
7、组织指导对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监督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乡镇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对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县内水利灌溉管理及联网调度工作,管理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城市、乡镇供水水源及县自来水管理工作。
9、管理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并处理有关违反水土保持工作的案件。
10、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1、负责全县渔政工作;主管全县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2、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13、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