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0160905302/2023-0002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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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统计局 | [ 发文日期 ] | 2013-05-0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统计局三定方案 |
米脂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米脂县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榆办字(2010)22号],设立米脂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订的实施。
(三)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制定政策、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调查队。
(七)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与奖励。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设置:
(一)局长岗位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包括生产、供销、基建、劳动人事、财务会计等机构)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2、制订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二)副局长岗位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人民
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本部门的基本统计资料。
2、会同经济发展和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对本部门执行政策、计划和经营管理效益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三)副局长岗位
1、管理本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2、会同本部门和人事教育机构,指导本部门的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对本部门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加强本部门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四)文书、综合、核算、县域经济、基本单位、计算机、统计法规岗位
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起草给县委、县政府、市统计局的请示与报告,草拟统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和材料。审核局里发出的公文稿件: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综合统计资料,负责整理编发“统计月报”、“统计提要”、“统计年鉴”资料,承担“统计公报”的草拟和发布;面向社会开展统计咨询和服务。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度和专题性统计报告。承担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核算单位、县域经济、基本单位统计任务。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规,组织实施统计法规贯彻情况和统计数字质量活动,依法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立案和作出处理。
(五)工业、交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业岗位
负责全县工业、交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报告县级领导和主要经济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分析报告。
(六)农业、贸易业、劳动工资、科技、服务业岗位
负责全县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民生活和贸易业、餐饮住宿业、劳动工资、科技、服务业统计。组织和指导全县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对外提供以上方面的统计数据,并开展调查研究,提供统计分析报告。
三、人员编制
米脂县统计局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一)米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米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米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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