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7MB2A00716C/2025-00010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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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米脂县卫生健康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卫健委在米脂县开展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督导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
6月11日,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督导组组长李欣一行深入米脂县开展供水单位卫生专项督导工作。此次督导旨在全面排查供水环节卫生隐患,督促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供水卫生管理水平。
督导过程中,李欣带领组员重点对米脂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检查。在集中式供水单位,督导人员仔细查看卫生许可持有情况,反复强调供水单位依法依规运营的重要性;组员们对供管水人员健康证进行逐一核实,要求所有直接接触饮用水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防止因人员健康问题引发水质安全风险。同时,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水质自检设施及记录,确认水厂是否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开展水质检测,保障出厂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还对涉水产品和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进行查验,确保所使用产品质量合格、来源正规。
针对二次供水单位,督导组着重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水箱清洗消毒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等。督导人员现场查看水箱等设施的运行状况,向相关负责人强调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的必要性,要求保持设施清洁卫生,防止水质二次污染。此外,督导组对水源卫生防护设施、水质消毒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发挥应有作用。
检查中,对于部分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如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水质消毒记录不完整等,督导组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生活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通过此次专项督导,将进一步强化米脂县供水单位的卫生安全意识,规范供水行为,消除潜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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