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中省市和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草拟地方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金融业发展的绩效考核。
三、负责拟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镇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街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机要保密、
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办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七、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接待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县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属金融机构业务指导,参与县属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和全县各类金融保险机构监管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事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街镇、各部门的外事、涉外事务活动。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