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7MB29008110/2025-002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米办发〔2025〕7号
[ 名 称 ] 米脂县2025年全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米脂县2025年全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5-04-11
来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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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图解《米脂县2025年全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安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榆办字〔2025〕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4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8个月的安全大排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在扎实开展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县安委办统筹调度、各牵头单位组织排查、各镇街推动整改、分级分类验收销号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着力化解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2025年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刘斌同志总牵头,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樊小荣同志总负责,县政府有关副县长牵头各分管领域,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姬东同志担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行业领域和各镇街、园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排查领域和职责分工见附件。

三、排查内容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是否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是否专题学习国家和省级层面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指引、指南、摘编等配套解读文件;是否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排部署;是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制定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是否自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业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核制度,奖优惩劣;是否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是否在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度;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是否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行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是否建立“一图三清单”运行机制;是否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是否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安全培训;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知识,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人员是否安全,包括人员资质与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人员行为规范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设备是否安全,包括设备完整性与运行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环境是否安全,包括作业场所布局、通风与照明、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操作流程是否安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与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应急处置流程等;消防是否安全,包括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通道与疏散指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

(六)本质安全提升情况。是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否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按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是否在重点林区按要求修建防火道路、设立视频监控、配备扑火装备等防灭火配套设施;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含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等)是否具备相关规定的资质条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资质开展服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工作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及检测检验报告不实等问题。

(七)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八)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对近年来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检查是否改实改到位;是否对近年来安全隐患大排查中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是否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号;是否对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办)等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患按期整改。

(九)其他情况。是否按时完成并反馈县安委会(办)督办函、提示函等;是否对近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复盘”并举一反三落实相关措施。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排查事项。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各牵头单位按照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科学制定本领域排查实施方案,明确排查目标、排查方式、组划安排、清单台账等重点内容,确保方案的精准性、实用性和指导性,于4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办。排查方式可采取“行业部门牵头排查”“专家、专业团队协助排查”等方式。除散煤取暖领域外其余领域于4月11日前,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并尽快启动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二)实地排查阶段(2025年4月11日至6月10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交办有关镇街和企业,并报县安委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的领域于7月10日前完成实地排查工作;散煤取暖领域于10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开展实地排查,并对发现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其余领域于6月10日前完成实地排查工作。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5年6月11日至11月10日)。各相关部门对照反馈交办的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加强对反馈交办问题隐患的跟踪督办,确保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的领域于7月11日转入隐患整改阶段,其余领域于6月11日转入隐患整改阶段。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组织各镇街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集中验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各类隐患由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安委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对隐患的整改验收进行抽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提炼固化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梳理安全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走深走细、问题隐患真查实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县安委办对安全隐患大排查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县委、县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统筹调度机制。县政府各有关副县长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调度会,研究解决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县安委办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进展,每月在全县安全调度会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抽查检查机制。县安委办、效能评价中心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派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在大排查前公布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干部职工群众通过举报电话和:“12350”安全监督举报投诉热线,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榆林市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四)建立“四到”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极高风险点要落实“四到”(脚到、心到、眼到、措施到)工作机制,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副书记、第一副镇长和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对本辖区、本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极高风险点实地调研检查一遍,并将调研检查情况及时报县安委办。

(五)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一挂牌两交办”机制,即对危害程度大、整改难度大和“屡查屡犯”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县级挂牌督办;对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由县安委办转办各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同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县安委办督办镇街落实整改。

(六)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台账,每周五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进展情况、隐患台账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要对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每月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县安委办要对工作推进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同时,将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202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排查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八)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排查不细、走过场,未发现问题隐患而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排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各牵头单位要迅速行动科学制定符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同时根据行业实际,可自行确定并安排其他需要排查的领域,排查内容要突出重点,做到“七个结合”:与本行业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中省市考核巡查、督导帮扶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与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我县出台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结合起来,与各级各类安全检查重点内容结合起来,与企业和单位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实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结合起来。各领域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时,原则上不得跨部门抽调干部。

(二)夯实责任,全面排查。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户、不漏一处、不漏一车”等要求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覆盖排查检查。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挂牌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从严从快,抓好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安全隐患大排查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个分析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整顿。

(四)加强保障,确保实效。县财政局要做好各牵头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经费保障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统筹用好大排查经费。各镇街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走深走实、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五)广泛宣传,社会共治。各镇街、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纪律,规范作风。县纪委监委机关要全程参与,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暗查暗访,对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排查组、各督导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行、务实高效。严禁借督导检查之名吃拿卡要、推销产品、介绍劳务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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