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财函〔2023〕号
根据中省市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县及时分配下达各类直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现将2023年1-9月份直达资金(含参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9月30日,我县共收到上级安排直达资金55961.39万元,已分配下达55961.39万元,分配率100%。共支出45192.60万元,支付进度80.8%。
(二)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9月30日,我县暂未收到上级安排的参照直达资金。
(三)2022年度资金结转情况。
截止9月30日,2022年度我县共结转直达资金(含参照)2073.81万元,结转率100%,支出金额1205.59万元,支出进度为58.1%,结余868.22万元。
(四)监控预警和工作督促类排查情况。
截止9月30日,我县监控系统共产生预警疑点信息65条,其中:6条未未上传扫描件,已整改;58条疑似违规收款方账号,已核实整改;1条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已核实整改。
(一)直达资金成效明显。
直达资金的下达,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减收和各类刚性支出增长带来的财政收支矛盾压力。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注入了活力,为我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民生领域保障有力。
截止9月30日,发放困难群众救助3937.3万元,惠及7500余户,全力保障了我县低保和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发放工作。发放优抚对象补助995.46万元,惠及130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需求,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上的一些困难。
1、系统内单位名称更新不及时,导致部分支付未能反映真实情况。
2、云系统中直达资金模块,由于直达标识挂接口径不一,导致新老系统直达资金数据有偏差。
3、系统预警规则不全,部分单位的质保金需要存入单位往来账户,但是系统会提示预警。
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分配下达资金指标,督促单位加快支付进度,认真对待各类预警疑点信息,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为我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议上级领导重视动态监控系统的运维,做好机构改革后监控系统相关单位信息变更工作,完善财政云与监控系统连接功能,改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相关查询功能,健全监控规则,确保数据准确运行稳定,提升直达资金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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