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16:12:16 来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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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米脂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米脂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规定(试行)》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防未病”“治已病”功能,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管审计原则,强化审计政治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管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以及推动问题整改等各个环节,充分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以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指导,确保审计工作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审计机关的党建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队伍,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职责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通过履行党管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作用,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科学谋划审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方向

结合县域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精心规划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年度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确保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推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同时,确定审计范围涵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针对不同审计对象,详细规划审计重点,聚焦林长制、河长制落实情况,封山禁牧政策执行情况,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落实情况等关键领域,为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执行审计流程,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依据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对沙家店镇和郭兴庄镇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审计范围和重点进行深入审查。针对林长制、河长制落实情况,仔细核查林长、河长的职责履行记录,如巡林巡河的频次、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审查封山禁牧政策执行情况时,重点检查执法档案的完整性、执法程序是否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是否得当;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关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村庄清洁行动的开展效果以及环境治理资金的使用流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严格审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监督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达到预期的生态环保效果。通过严谨细致的审计工作,共发现问题3条、提出审计整改建议3条。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履职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1.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后,得到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在整改过程中,积极采取行动,如加强对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的管理,完善巡林巡河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政策,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流程;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高村庄清洁行动的质量;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实施效果。通过积极整改,有效提升了各乡镇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水平。

2.发挥审计局督促作用。县审计局充分发挥督促整改的作用,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跟踪各乡镇的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同时,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审计局的有力督促,保障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提升了审计整改的效果。

二、下一步打算

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大审计力度,深入揭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履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创新审计技术,积极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提升审计精准度与效率,精准定位资源环境风险点。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定期回访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助力米脂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中共米脂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米脂县审计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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