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16:38:09 来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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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脂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米办发〔2021〕50号)和《米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米脂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米环委发〔2024〕1号)要求,对标《米脂县政府环境保护职责清单》中我局具体责任清单,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1、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煤矿、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履职情况:一是我局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制定下发了《米脂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切实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是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梳理明确各行业领域重点攻坚整治任务,开展全方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动态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2024全年我局监管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生产事故,我局职能范围内不涉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事件。

2、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履职情况: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共有三家,按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定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日在陕西省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对两家危化生产企业的安全承诺、重点生产装置运行等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履职情况:指导协调各镇街、有关行业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地质灾害类等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理的能力水平,提高了应对防范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处置的实战能力。

4、会同县发改科技局等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履职情况:按照“管理规范、安全存储、调拨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健全出入库台账,规范使用登记,完善调拨制度,及时核查和补充,充分发挥应急物资使用效能,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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