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7016089708C/2021-002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米脂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中小学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中小学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来源: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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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财发〔202125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中小学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教育局榆政财教发〔20218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们202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516万元(中央补助1185万元,省级补助331万元详见附表)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年终列入20502普通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常运转

需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农村寄宿制学校分别再增加200同时,继续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60元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城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

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除保障中小学校基本运转外,还要统筹安排用于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弥补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缺口购置推进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储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等方面。寄宿制学校增加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校聘用后勤人员和学生食堂水、电、煤等能耗费用开支。同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范围。

三、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通知》(陕财办教〔201619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通知》教〔2019121号)以及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管理,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任何单位不得通过学校搭车收费。教师一律不允许向学生推荐或者暗示推荐各种教辅用书,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对于顶风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学区校长、中小学校长的责任。

 

附件:

1米财预发(2021)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xlsx

2米财预发(2021)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绩效目标.xlsx

 

 

米脂县财政局              米脂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120

 

 

 

 

 

 

 

 

 

 

 

 

 

 

 

 

 

 

 

 

 

 

抄送:本局国库股。

米脂县财政局预算股                      2021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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